零部件价值评估鉴定
1、定义: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按本流通区域价值特性,在鉴定评估基准日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运用科学的方法和遵循法定的评估鉴定标准对机动车零部件价值进行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
2、业务介绍:当机动车存在以下情况时,我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法定程序按本流通区域价值特性,组织专业鉴定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对零部件价值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意见。
①当机动车全损或者推定全损时,委托方需要确定机动车残值时。
②当机动车重要部件总成如:发动机、变速箱、驱动桥、ECU等需要置换时。